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其中就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不享受资助的情况
国家助学金主要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寒、暑假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期间将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因此,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他们可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将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另外,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以及一些学校招收企业青年入校的学生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按半工半读方式组织教学的学生,他们应从企业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所以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费用
资助费用4000元/生。
三、助学金的申评和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要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上。
四、助学金发放的监督和管理
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任何学生将无法重复注册,这将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监督。
国家规定,在国家助学金审批过程中,所有中职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和校内公示后,都需将材料送同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汇总、审核,然后再报有关部门审批,这样可以从制度上有效防止重复领取国家助学金。